6月30日消息,小鹏集团法务部对外发布声明,通报两起名誉权维权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。
根据声明内容,广州互联网法院于 2026 年 3 月就刘红斌、张靓侵害小鹏集团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、搜狐、网易号账号“我是奔波儿灞”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;判令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“龙车 Auto”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。
小鹏集团法务部在声明中表示,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、侮辱、诽谤等情况,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,坚决维护公司名誉权。声明同时提醒,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集团将持续以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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